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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財 Q&A_校園篇

Q-9:教授出點子、方向、建議給學生,而由學生撰寫成電腦程式,著作權歸誰?

  • 資料來源:僑光科技大學圖書館
  • 日期:2021/03/02

依著作權法的規定,構想、觀念並非著作權法保護之標的,教授雖出點子、方向、建議給學生,但是程式係由學生設計完成,因此學生乃為該程式之著作人,著作權自應歸該學生享有。(§10之1)
(範例說明:§22代表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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