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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財 Q&A_網路篇

Q-46:網路上的「共享軟體(Share Ware)」或「免費軟體(Free Ware)」是不是都可以自由利用?

  • 資料來源:僑光科技大學圖書館
  • 日期:2021/03/03

網路上的軟體屬於著作權法中的電腦程式著作,受著作權法之保護。如果沒有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,不得任意使用。「共享軟體(Share Ware)」或「免費軟體(Free Ware)」放在網路上供人下載利用,仍應依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利用範圍加以利用。例如「共享軟體」會有因利用時間或方法的限制,使用人必須遵守;即使是「免費軟體」,應也只是可以供使用者個人免費使用,而使用者並不可以將其拷貝於光碟,轉而出售牟利。總之,網路上的「共享軟體」或「免費軟體」並不是都可以自由利用,仍應在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利用的範圍加以利用,不在其明示的利用範圍內之行為,都有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危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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